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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生产事故划分标准是什么

安全生产事故划分标准是什么

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级标准如下:

特别重大事故(Ⅰ级)

造成30人以上死亡(含失踪),或

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,或

100人以上中毒(重伤),或

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,或

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。

重大事故(Ⅱ级)

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(含失踪),或

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,或

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(重伤),或

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,或

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。

较大事故(Ⅲ级)

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(含失踪),或

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,或

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(重伤),或

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,或

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安全事故。

一般事故(Ⅳ级)

造成3人以下死亡,或

10人以下中毒(重伤),或

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。

此外,还有关于重大涉险事故的补充标准,例如:

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;

造成10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;

紧急疏散人员5000人以上或住院观察50人以上的事故;

可能升级为重大事故的较大事故(如有危重伤员可能抢救无效死亡,搜救尚未结束等情形);

有可能造成。

这些标准有助于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分类,以便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和进行事故调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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